广州:加快国际物流中心建设 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 吕沁兰、记者刘宝报道


日前,为全面落实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战略,推动广州加快建设“全球效率最高、成本最低、最具竞争力”国际物流中心,促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广州市精准支持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据介绍,广州将营造现代物流和供应链良好发展环境,不断完善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产业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措施》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助力广州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高质量发展。通过强化政府统筹协调作用、提升财政资金引导能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要素保障、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公共平台、企业培育、产业集群、优质项目、土地保障、财政支持等明确相关要求和工作措施。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了解到,《措施》从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健全现代物流公共平台体系,支持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成链集群发展,强化优质产业项目要素保障,支持物流创新发展,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等6大方面提出了15条具体举措,助力广州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一、建设高质量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基础设施建设是现代物流体系的基础。《措施》提出加快建设运营高效、要素集聚的国家物流枢纽。提出依托白云空港、南沙海港和广州铁路枢纽建设,优化布局现代物流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保税物流集散中心,强化现代物流发展用地保障,支持利用城市更新存量资源建设现代物流及数字经济融合发展特色产业园,着力推进交通物流产业深度融合发展、补足现代物流设施短板、降低企业投入物流设备成本、保障物流用地供给。


二、健全现代物流公共平台体系。《措施》提出全面增强物流公共平台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完善,争取国家试点,在广州率先打通港口、机场、铁路物流信息节点,推动口岸通关全程无纸化、智能化。支持现代物流和供应链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智慧口岸、现代物流及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


三、支持现代物流、供应链企业成链集群发展。《措施》提出积极引进国际国内大型现代物流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及其区域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结算中心、研发中心,支持企业将注册地和纳税地迁入广州市并在广州市交易结算。对于国内外知名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企业在广州新设立公司的、大型企业迁入并达到广州市总部企业认定标准的,按照广州总部经济政策规定对新引进企业给予500万元至5000万元不等的资金奖励。支持航空物流、航运物流和现代供应链企业间加强紧密合作,实行企业合作联盟抱团创新发展,鼓励物流与供应链企业做大做强。对于入选全球物流50强、全国物流50强企业和5A级、4A级、3A级物流企业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着力推进产业链企业整体协同发展,推动成立产业联盟,实现产业链条化、集群化效应。


四、聚焦优质产业项目,强化要素供给保障。《措施》要求优化优质项目用地供给,加大优质项目落地保障服务力度。凡在广州落地的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符合广州产业导向且投资额超过10亿元的,可采用50年出让年期,参照项目所在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设定出让起始价。重大现代物流和供应链产业项目,纳入重点项目建设报批绿色通道,实行“一家牵头、一窗受理、并联审批、联合审图、限时办结、联合验收”的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快项目建设审批进度。按照广州市领导联系督导广州市重大项目工作制度,对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专项跨前服务,通过协同办公、并联审批集中解决项目评估、规模核定、用地选址等事项。在项目用地成交后,经广州市政府批准,可采取“一企一案”在一定年限内逐年给予综合支持。


五、支持物流创新发展。《措施》提出,支持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多式联运经营人申报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对入选工程给予奖励,金额不超过多式联运示范工程项目相关投资的10%,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规范港口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促进物流标准化研究推广,着力推进多式联运降本增效、货运枢纽能级增强、物流标准推广运用。


六、强化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措施》提出优化财政引导资金使用模式。整合既有支持物流发展相关扶持资金,修订广州市现代物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设立年度资助总额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实际资助额以年度预算为准,调整预算额度需经广州市物流发展和供应链建设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广州市政府审定。